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
来源: 百度文库
时间:2018年06月21日
字体:[大中
小]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国发[2013]37号),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。
到2017年,除必要保留的以外,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,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;
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。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,改用电、新能源或洁净煤,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。在化工、造纸、印染、制革、制药等产业集聚区,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。